| 德国的海岸带综合管理 |
| 2008-10-25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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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实施ICZM时间
欧盟委员会有关ICZM的示范项目开始于1996年,该项目基于35个地方和区域的计划来展示ICZM的应用。按照地理区域,这35个计划又被波罗的海、北海、西北欧地中海、大西洋、地中海与法意阿尔卑斯、中东地中海等6个区域。德国是北海示范区的国家,目前该国ICZM战略正处准备或发展中,其执行状况如表3。 表1:德国ICZM战略的执行状况
二、实施ICZM的范围 德国拥有3379千米的海岸线,大约2000千米在波罗的海沿岸,剩余的位于北海沿岸。德国没有海岸带管理的专门的国家法律与政策,但有30多个法律、规章和指示与海岸带有关。这些法律通常满足特殊的部门要求。在德国沿海地区,有10多个国家和联邦州的部门。全德共有5个联邦州分享全国的海岸带,通常由各州的区域规划机构(SRPA)负责管理,采用的是与ICZM方法不同的空间规划系统方法。三、ICZM的主要措施 由于海岸带的管理职责被不同层次政府所分割,因此,沿海各级政府在合作与交流上存在传统缺欠。通常,所作的决策不是以合作的方式进行,仍延循等级的管理制度。政府与科学间的交流也很有限并缺少一个系统的、持续的信息流。负责ICZM的SRPA的规划人员缺少与沿海地区利益者、当地人进行沟通、商讨和交流,但以上这些对于成功的海岸带管理而言是必须的。同时,培养职业的海岸带管理者也是十分必要的。幸运的是德国已意识到这些问题,并通过完善以上方面和增加政府资助与公众意识来提高SRPA的ICZM能力。资料来源:德国环境、自然保护与清洁安全部,德国的海岸带综合管理,2006,3。 编译人:王海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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